標準品與對照品的區別
1.標準品,即是標準物品,作為一種衡量標準,如果用在藥物方面,則為含量測定中的標準含量.標準品包括標準品 冶金標準品和藥檢標準品.采用生化方法來測定,國家規定的標準品共有15種,林可酶素 大觀酶素 太樂菌素 鹽酶素 吉他酶素 安普酶素 合成 渡毛化苷G.
2.對照品,是指用于鑒別 檢查 含量測定和校正檢定儀器性能的標準物質.采用化學方法來測定,即是一般儀器的都叫做對照品,國家規定的有107種,包括 等等.
但標準品和對照品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,中國藥典凡例中有明確的定義:標準品是指用于 抗生素或生物藥品中含量或效價測定的標準物質,以效價單位(U)表示,而對照品系指用于鑒別 檢查 含量測定和校正檢定儀器性能的標準物質.文獻中經常混淆了這兩個概念,認為標準品就是對照品,是的不同提法,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誤解,可能是有的藥品既有標準品,又有對照品.例如,非那西丁當用作熔點校準物質時,用熔點標準品,測定含量時,用對照品;當用微生物法測定頭孢克羅效價時,用頭孢克羅標準品,用HPLC或UV法測定時,則用對照品.